猩红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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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2/17 16:13:00

12月26日,国家卫建委发布《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感染实施“乙类乙管”,这对我们老百姓意味着什么呢?将对我们的生活产生哪些变化?

我国传染病是如何分类的?

根据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把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哪些疾病属于乙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乙类甲管”概念的由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条,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而在三年前新冠刚刚爆发的时候,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一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确认为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防控措施,称为“乙类甲管”。

“乙类甲管”和“乙类乙管”的区别在哪?

“乙类甲管”在报告疫情的时间限制,对病人、病原携带者的隔离、治疗方式以及对疫点、疫区的处理等均强制执行。具体体现在对于“乙类甲管”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在发现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对疑似病人以及病人、病原携带者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对已经发生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采取隔离措施,可以实施交通卫生检疫等。现如今改为“乙类乙管”后,对新冠病*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有序恢复中国公民的出境旅游。

“乙类乙管”后,如何监测疫情发展变化?

从病例报告、核酸和抗原检测、医院、重点机构、学生症状、病*变异和新冠病*污水七个方面进行监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病情变化24小时内订正临床分型,病例出院后24小时内填报出院日期,病例死亡后24小时内填报死亡日期和死因诊断;各地每日收集和逐级报告人群核酸检测和居民自行抗原检测数及阳性数;各地依托全国流感监测网络医院,每日统计门(急)诊和住院患者人数、具有急性发热呼吸道症状人数、核酸检测数和阳性数、抗原检测数和阳性数,按照流感监测网络流程上报;各地对辖区内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开展疫情监测,对机构内被照护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和定期抗原或核酸检测;省会城市选择城区内若干中学和小学在校学生开展哨点监测,学校对在校学生每日开展发热、干咳等新型冠状病*感染症状监测,根据需要进行核酸和抗原检测;各地对部分陆路、航空和海港口岸城市入境人员、医院就诊患者、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中核酸检测阳性标本,以及重症和死亡病例标本等开展新冠病*全基因组测序工作,将序列按时报送中国疾控中心病*病所;选择有条件的城市布点探索性开展污水监测,采集污水处理厂污水样本开展新冠病*核酸检测,对阳性样本进行病*基因测序。

“乙类乙管”后,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如何做好防护?

1.60岁及以上老年人、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等重症高风险人群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降低重症发生风险。

2.在疫情流行期间,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儿童和伤残人士等人群尽量减少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确需前往应全程佩戴口罩。

3.在疫情流行期间,不建议老年人、孕妇、儿童等免疫力较弱的人群进行长途旅行。

4.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儿童等人群如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及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

5.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儿童等人群应根据相关指南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注意药品适用人群范围和多种药品合并使用禁忌,患者本人或监护人要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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