猩红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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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携手多病共防双港小金星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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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携手多病共防

---致全园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随着冬季来临,气温逐渐降低,流感、水痘、猩红热、流行性腮腺炎、手足口、诺如病*感染的腹泻等常见传染病也进入高发期。近期,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了新变化,严防新冠肺炎与流感、水痘、诺如病*等传染病叠加,成为秋冬季节校园健康的重要工作。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休复课管理,更好地呵护孩子们的身心健康,现将新冠肺炎期间的休复学管理要求告知全体家长,希望得到您的理解与支持:

(一)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印发秋季开学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和师生健康监测台账的通知》(津教新冠防指〔〕号)和《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关于疫情期间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学生就医工作的通知》(津卫医*〔〕号)要求,如果您的孩子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请及时带孩子到发热门诊就诊,医院的检查和治疗。首诊后,请遵医嘱按时复查,复查后由首诊医疗机构出具复课证明。

(二)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天津市学校及托幼机构休复学复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卫疾控〔〕3号)要求,如果您的孩子出现皮疹、呕吐、腹泻、流涕、*疸、结膜充血、腮腺肿大等症状,医院就诊,医院的检查和治疗,并开具诊断证明。如孩子被诊断为传染性疾病,应遵医嘱做好居家隔离,在未满隔离期前暂时不要参加课外培训和托管班的活动。遵医嘱复查后,满足复课条件的,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

(三)无论您的孩子是何种原因导致因病缺勤,请家长及时主动与本班班主任老师联系,如实告知孩子的身体状况和就诊结果,凭首诊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并配合学校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四)发热病例、传染性疾病均应在病愈后,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由校医或保健教师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五)近期诺如病*高发,如果您的孩子有呕吐、腹泻症状,务必及时主动告知班主任,待症状消失后72小时复课。

亲爱的家长朋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让我们家校联动,同心协行,科学防控,为全体学生营造健康、安全、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共同努力。

津南区教育局津南区卫健委双港小金星幼儿园年11月20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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